1.1 项目概况
(1)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 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 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 离约 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约 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 242km,距贵南县城 50km,对外交通方便。
羊曲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同时担任系统调峰 和备用。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 12.3 万 km²,多年平均流量 624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 197.1 亿 m³。水库生态限制水位 2710m,正常蓄水位时水库库容 14.724 亿 m³, 为日调 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200MW,安装 3 台单机容量为 400MW 的水轮发电机组, 电站额定水头 114m,考虑上游茨哈峡水库调节后, 保证出力为 26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49.549 亿 kWh,装机年利用小时 3963h。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设计。
本工程电气主接线为:发电机与主变压器组合采用单元接线,发电机出口装设发电 机断路器;出线电压等级为 330kV,暂定接入约 10km 外的 750kV 香加变汇集站 330kV侧。
(2)青海黄河羊曲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工程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羊曲乡,增殖站选址位于电站生活区北侧,东西长 362.5m,南北宽 78.7m, 占地面积约 51 亩。拟建场地为整平后场地, 场内有简易道路、电力设施及施工机械堆放。拟建场地距离县城 直线距离约 31km,项目的西南 4.3km 处为国道 572,有砂石道路与建设场地相连,交通便利。
羊曲鱼类增殖放流站承担羊曲水电站和班多水电站 37 万尾/年的鱼类资源的增殖放 流任务, 其中包括羊曲水电站增殖放流规模 25 万尾/年,班多水电站增殖放流规模 12 万 尾/年。主要是:完成增殖放流鱼类亲本的驯养和培育、人工繁殖、苗种培育,完成放流 目标, 并对放流效果进行监测评估, 建立鱼类资源评估档案, 实现增殖放流鱼类资源的 补偿和保护工作。增殖放流对象主要是:厚唇裸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黄河裸裂尻鱼、刺鮈、拟鲶高原鳅、骨唇黄河鱼 6 种土著鱼类。
(3)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的黄河李家峡峡谷中段,是黄 河上游龙羊峡至青铜峡河段规划开发的第三座大型梯级电站, 坝址距上游龙羊峡水电站 河道距离 108.60km,位于龙、刘两大电站之间。电站距青海省省会西宁直线距离55km,公路里程 112km。
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位于李家峡水电站坝下进场公路右侧, 武警部队对面, 总占地面积约 33 亩。鱼类增殖放流站工艺方案主要采用循环水养殖与静水池塘养殖结 合的方式。主要生产用房及构筑物由培育车间、室外环形跑道科研系统、苗种池塘、生 态净化池塘、污水处理系统等组成, 同时设配电间及柴发机房、车库、消防水池及泵房、 实验室、办公室、饲料库等。近期放流对象为厚唇裸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黄河裸裂 尻鱼等 3 种鱼类,放流规模为 20 万尾/年,远期放流对象增加刺鮈、拟鲶高原鳅等 2 种 鱼类,放流规模为 30 万尾/年。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供货范围:
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主要包括柴油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出厂 前预组装、包装、发运、运至工地指定地点、指导安装, 参加现场开箱验收、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和最终验收,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等。
投标人需对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黄河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工程柴油发电机组 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两个项目同时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招标人依据投标价格及技术方案授予同一个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将根据实际实施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羊曲水电站柴油发电 机组 |
1000kW ,6.3kV ,50Hz ,cosφ=0.8(滞后) |
台 |
2 |
配电度表 |
2 |
羊曲水电站鱼类增殖 站柴油发电机组 |
350kW ,0.4kV ,50Hz ,cosφ=0.8(滞后) |
台 |
1 |
配电度表 |
3 |
李家峡水电站鱼类增 殖站柴油发电机组 |
250kW ,0.4kV ,50Hz ,cosφ=0.8(滞后) |
台 |
1 |
配电度表 |
注:1.包括所需的整套附件,如出线真空断路器柜、启动设备、保护及控制柜(箱)、日 用油箱、油罐、管路、阀门、泵、过滤器、发电机引出线、招标设备间连接电缆、导线、管路、控制保护及安全装置等所有成套设备。
2.投标人应提供完备的附件, 如自启动装置、励磁、排烟消声器、调速器、蓄电池、 防震座、冷却系统、供油系统、储油箱及通风管、喇叭口导风槽、柴油发电机组安装所需的膨胀螺栓、锚及其它金属构件、接地端子等。
3.每台柴油发电机配 1 只电表(共 4 只),该电表为有功电度精度为 0.5 级, 无功电 度精度为 1.0 级的具有单向计量的电子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表,电表安装于柴油发电机组控制柜内。
4.投标人应提供柴油发电机组自首次起动至现场试验完成所需的各种油料,包括柴油和润滑油,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其它
1)技术培训:负责对招标人员的培训工作;
2)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服务工作;
3)现场指导: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投标人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
4)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提供售后服务。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所供设备(材料)的选型、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含工厂检验、出厂试验)、交货现场检验、试验等;
(2)提交整体设计方案;
(3)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5)对招标设备(材料)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提供相应的技术指 导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对招标人员正确运行、维护和使用该设备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参与本项目各阶段验收;
(6)负责招标设备与其它关联设备之间的互连互通适配性设计;
(7)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 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乃至管路附件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 交货地点:
羊曲水电站、李家峡水电站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车板交货(由投标人负责运输至现场指定位置)。
1.2.4 交货时间:
羊曲水电站工程: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货到现场。
李家峡鱼类增殖站工程: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货到现场。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柴油发电机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2)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8 年 11 月 1 日至起算) ,向国内海拔 2000m 及以上的地区 提供过单机额定容量 1000kW 及以上、电压等级 6.3kV 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 且该设 备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至少 2 个工程的成功运行业绩(附合同协议书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用户证明)。
1.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