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励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莱州市金城镇。
2.2项目规模:1*108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12月5日开工,计划2024年2月28日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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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28601 |
1号机励磁系统升级改造 |
新采购1号机整套励磁系统,包含1套励磁调节器和1台励磁变压器。励磁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升级改造采用国产品牌,硬件上使用先进的技术,软件上采用可靠的高性能实时操作系统,满足电网的标准规范,提升至最新型励磁系统的技术性能。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台1000MW及以上机组励磁系统国内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内容)。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09 11:00到2023-11-16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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