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调料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中心”)、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以下简称“华滨酒店”),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
2.2 项目规模: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调料集中采购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食材集中采购项目供货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调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期2024年2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2.4 招标范围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物业中心蔬菜、水果、鲜冻牛羊肉、杂项类、海鲜及冻品,禽类及禽类冻品采购;华滨酒店蔬菜、水果、肉禽、冻货、海鲜及预包装食品及杂项采购。供应商中标后将与华滨酒店及物业中心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华电大厦东、西楼调料集中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华电大厦西楼物业中心调料、面采购;华电大厦东楼华滨酒店调料、米、面、粮、油等采购。供应商中标后将与华滨酒店及物业中心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30/22-CL-00201 |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蔬菜、水果、鲜冻牛羊肉、杂项、海鲜及冻品、禽类及禽类冻品;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 蔬菜、水果、肉禽、冻货、海鲜、预包装食品及杂项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500 |
CHDTDZ030/22-CL-00202 |
华电大厦东、西楼调料集中采购项目 |
西楼调料、面、东楼日常调料等 |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调料、面采购项目(详见报价清单);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 调料、米、面、粮、油等采购项目(详见报价清单) |
2024年2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方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9.投标方须具有企业食堂或星级酒店类似项目合作方不少于3家的业绩,且每家业绩合作周期不低于1年,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作周期、签字盖章页等)或相关供货发票影印件〔合作周期大于1年的业绩可选取合作周期范围内任意连续12个月,提供该连续12个月内至少8个月的发票且必须有首尾月发票影印件,并附相关销货清单(服务清单)影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大厦东、西楼调料集中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方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9.投标方须具有企业食堂或星级酒店类似项目合作方不少于3家的业绩,且每家业绩合作周期不低于1年,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作周期、签字盖章页等)或相关供货发票影印件〔合作周期大于1年的业绩可选取合作周期范围内任意连续12个月,提供该连续12个月内至少8个月的发票且必须有首尾月发票影印件,并附相关销货清单(服务清单)影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3 14:00到2023-11-09 16: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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