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峡南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市景峡风区,距离哈密市区200公里,选用海装2.0MW双馈型风电机组300台,装机容量为600MW;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峡西风电一场位于新疆哈密市景峡风区,距离哈密市区160公里,选用金风1.5MW直驱型风电机组134台,装机容量为201MW;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峡北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市景峡风区,距离哈密市区240公里,选用金风1.5MW直驱型风电机组133台,装机容量为199.5MW;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望洋台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三塘湖风区,距离哈密市区240公里,选用金风2.5MW直驱型风电机组80台,装机容量为200MW。
本项目为风机高空逃生装置采购,当工作人员在风机、塔筒内高空作业中遇到危险时逃生使用,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还应满足现场使用和环境保存要求。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 (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峡南风电场300台海装2.0MW双馈型风电机组、景峡西风电一场134台金风1.5MW直驱型风电机组、景峡北风电场133台金风1.5MW直驱型风电机组、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望洋台风电场80台金风2.5MW直驱型风电机组高空逃生装置的供货,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本次包括供货和将原风机上旧高空逃生装置拆除,交回风电场库房,将供货新产品在每个风机指定位置分别安放,并补充固定逃生装置钢丝绳绳卡数量(1个增加至3个)。
2.1.3交货期:
投标人应根据买方的需要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和更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机高空逃生装置销售合同(不含耗材类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允许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同一个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风机高空逃生装置售后服务和十五年质保服务承诺书(盖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