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福泉市中心南面约8km的马场坪街道,公司建设有两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分别于2012年12月及2013年10月正式投产发电。厂址紧靠G210国道和株六铁路复线,公路、铁路交通都很便利,东距瓮马高速公路出入口约1km,西面约500m处为福泉火车站,福泉公司2台超临界机组设备概况:
锅炉为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DG2141/25.4-II7型国产超临界变压本生直流锅炉,锅炉型式为一次再热、单炉膛、前后墙对冲燃烧、尾部双烟道结构、采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固态排渣、平衡通风、全钢构架、露天布置、全悬吊结构Π型炉。
烟气脱硫装置(简称FGD)为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采用双塔双循环的全烟气脱硫工艺。一级吸收塔直径19.4m,配有4台循环泵(4层喷淋系统),设置一级除雾器;二级吸收塔直径19.4m,配有3台循环泵(3层喷淋系统)和1层托盘,设置二级除雾器;二级吸收塔顶部设置有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公用系统包括石灰石浆液制备及供应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及工业冷却水系统、浆液排放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脱硝采用3+1层SCR技术,布置于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
制粉系统配置上海重型机械厂生产的型号HP1003/Dyn中速磨,1台炉配6台磨。给煤机是沈阳给煤机厂家生产的HD-BSC26型称重式给煤机,1台炉配6台给煤机。
除尘设备采用天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卧式静电除尘器,型号为2TGB517B(2TGD517—5),每台炉配两台除尘器,共设五个电场,每电场8个灰斗(共40个灰斗),电除尘器(沿气流方向)柱距总长度为29.5米,电除尘器进口法兰至出口法兰总长度尺寸为38.3米,每台炉两台电除尘柱网宽度方向总尺寸为70.64米,灰斗下法兰标高:4.0米。
输煤系统设备主要包括上煤系统、卸煤系统、灰场、燃料智能化系统及泥煤烘干系统,其中上煤系统双路设置,相互备用;卸煤系统包括汽车卸煤系统及火车卸煤系统,汽车卸煤沟#4皮带设置为双路,#1-3皮带设置为单路设置;燃料智能化系统包括入厂煤采样机、制样设备、煤化验设备、计量设备、存查样设备、卸煤沟干雾设备;储灰场一座,包括水泵、降尘装置。
汽轮机型号:C660/630-24.2/1.0/566/566,为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制造;
发电机为东方电机厂制造的 QFSN-660-2-22 型隐极式、二极、三相同步汽轮发电机。
2.2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本项目采用一个标段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全厂范围内脚手架搭拆、保温、防腐工作,包括机组日常维护、定期(等级)检修、临时检修及事故抢修所需的所有脚手架搭拆、保温、防腐、文明生产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计划于2024年1月1日0:00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
止,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价时止;以先达到条件的为截止时间。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保温、脚手架搭拆的合同业绩2份(单独的一个保温业绩和一个脚手架搭拆业绩视为一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火电机组保温或脚手架搭拆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操作项目为登高架设作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