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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6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3     浏览:0    
核心提示:1.山东昌邑60MW光伏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1.山东昌邑60MW光伏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昌邑市能源昌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距离昌邑县城约20km,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9.45146645°、北纬37.06477687°,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583亩,用地性质为盐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耕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林地的等限制性因素,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土地。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MW,拟采用585/59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支架方式安装,最佳倾角29°,实际安装容量为60.48588MWp,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本工程拟接入场址附近新能源昌邑柳疃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35kV母线,通过新能源昌邑柳疃风电场项目已建成的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220kV恒祥站,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境内。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包括工程光伏区、改建1座原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固定支架,其中支架基础预埋下立柱由投标人采购)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电能质量预评估报告、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等与电网相关的协议合同签订手续、并网后电网性能试验、发电业务许可证、质量监督咨询、土地租赁协调、地方关系协调、阻工误工、民事纠纷、集电线路征占地、配合对侧联调、电网关系协调、政府关系协调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计划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移交生产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并网光伏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至少6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至少6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6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09时整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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