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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W/100MWh储能项目配套100MW风电项目储能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2     浏览:0    
核心提示:塔城老风口25MW/100MWh储能项目配套100MW风电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
  

 

 塔城老风口 25MW/100MWh 储能项目配套 100MW 风 电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自治区 2022 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 的通知》(备案编号:2206-654224-04-01-5551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出 资比例为 7: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塔城地区托里县(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规模为 25MW/100MWh 储能项目。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 19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塔城老风口 25MW/100MWh 储能项目配套 100MW 风电项目储能区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区所需土建部分(包含不限于围墙、基础、电缆沟等),消防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储能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含围栏、 标识、标牌,满足大唐安全设施标准化清单)、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  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安全设施标准化(含围栏、标  识、标牌,满足大唐安全设施标准化清单)、负责储能系统各项试验  等;其他服务:负责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移交生  产后的质保期服务;配合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  协议、供用电合同、电力公司调度及供电手续等);配合项目各系统  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站质量监督、电科院技术监督、施工图审查、消防验收等),以发包人名义协同办理相关事宜(含电网、政府、村民);建设期工 程保险(除一切险);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安 评、职业卫生、消防等各项专项验收),负责储能区防雷检测、档案 竣工移交归档、验收等有关手续办理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储能区永久征地工作由发包方完成,承包人配合。施工临时用地  征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是均由承包人承担(如土地补偿、青苗补偿、 迁移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农网(通讯) 线路改迁等)。

与各标段分界点:

1.建筑工程与 110kV 升压站区工程分界点为:110kV 升压站围墙或护栏以外一米(包含地面、地下工程);

2.安装工程与 110kV 升压站区工程分界点为:110kV 升压站 35kV开关柜电缆进线下装口,升压站 400V 低压控制柜电缆进线下装口; 储能系统通讯、控制等信息满足风电场升压站控制要求, 以升压站二 次室内所接设备端子排为界。二次设备分界点以升压站二次室内所接设备端子排为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和承试四级电力设施及以上许  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个单体容量 5MWh 及以上磷酸铁锂 电池集中储能或 2 个 5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 内容页和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 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 5 年(2018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 1 个单体容 量 5MWh 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集中储能或 1 个 5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所提供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包括: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完)工类证明等材料,必须提供本项目证明材料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 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 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 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年 10 月 30 日 0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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