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桩基检测中心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加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516)
1.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 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桩基检测中心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加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供电作业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加工承揽,中标人按相关技术标准完成约定数量的设备生产加工,服务期限自中标后合同签订后,2023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近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亏损),须提供近2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具有6个月以上的加工承揽产品资金垫付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不少于1个同类视频监控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服务质量须满足1年设备质保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须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3.3.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系统研发、信息集成、运维等人员不少于5名(须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显示缴纳单位名称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参保证明印证对应人员为投标人的职工) 3.4信誉要求: 3.4.1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由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购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3.4.2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 /)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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