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方航空报关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报关公司2024-2026年度发动机国内地面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475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共包括2个标包,每包选取2名中标人(1名中标单位,1名备选单位),招标人分别与中标单位和备选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不能正常履约合同时,则由备选单位进行替代。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者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同时成为两个标包的中标单位。如投标人同时被选为包1和包2的中标单位,需要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选择成为1个标包的中标单位。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投标文件必须按所投标包单独制作和单独递交。 包号 招标内容 单价限价 ( 项目预算 备注 包一(项目编号:CZ2023004751) 广州始发全国各地的发动机运输(包括随发动机一同运输的其他航材),主要为沈阳、乌鲁木齐、深圳、北京等地(发动机年运输量约为200台次),需要时提供中国南部区域始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广州始发全国各地的发动机运输,包括随发动机一同运输的其他航材,需要时提供中国南部区域始发的非固定线路运输服务、返程运输服务及装卸服务 广州←→沈阳、乌鲁木齐、深圳、北京等全国各地,以及其他中国南部区域与全国各地之间的其他线路。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 沈阳/乌鲁木齐始发全国各地的发动机运输,包括随发动机一同运输的其他航材,需要时提供中国北部区域始发的非固定线路运输服务、返程运输服务及装卸服务 沈阳←→哈尔滨、长春、大连、北京、广州等全国各地;乌鲁木齐←→广州、北京等全国各地;以及其他中国北部区域与全国各地之间的其他线路。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必须具有飞机发动机国内运输服务经验(注意: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运输协议或承运票据) 2.8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 包1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在广州长期驻有标准型气垫车(半挂车板宽2.550米)两辆和超宽型气垫车(半挂车板宽3米)一辆,保证能在2小时以内到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现场。 包1投标人须拥有(自有或租赁)U型板车(“U”型部分距离地面高在0.5米以下,宽2.550米以上,长6米以上)和发动机制造厂家指定或认可的专用吊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0 包2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在沈阳长期驻有2台标准型气垫车(半挂车板宽2.550米),保证能在2小时以内到达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包2投标人须在离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不超过3000公里的地方(如兰州或成都等城市)长期驻有标准型气垫车(半挂车板宽2.550米)一辆。 包2投标人须拥有(自有或租赁)U型板车(“U”型部分距离地面高在0.5米以下,宽2.550米以上,长6米以上)和发动机制造厂家指定或认可的专用吊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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