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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1     浏览:0    
核心提示: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
  

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备字〔2023〕12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后方陆域; (3)工程内容、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94.77公顷,建设规模(堆存容量)300万吨,新建2座煤棚总面积为59.4万平米;建设翻车机系统,并相应建设基地红线范围内的供电(其中110kV变电站配套本项目和国储基地项目的用电量需求)、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信息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总投资52.6亿元。本项目分阶段实施,本次进行一标段公开招标,占地面积约50.58公顷,投资估算23.97亿元,新建1座煤棚总面积约21.45万平米,建设规模(堆存容量)100万吨,堆场面积 28.29 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南侧国储翻车机系统,并相应建设基地红线范围内的供电(其中110kV变电站配套本项目和国储基地项目的用电量需求)、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信息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 (4)标段划分:1标段;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银行贷款; (6)计划工期:24个月; (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勘察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按照要求通过相应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调试(单机无负荷试车、联动无负荷试车、重载试车)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配套服务;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需要,勘察需多次进场完成工作。 (2)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3)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竣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筑师; 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交通或建筑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1 09:00:00至2023-11-07 17: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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