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风电有限公司泰州渔光互补及东至林丰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苏)风电有限公司泰州渔光互补及东至林丰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泰州海陵渔光互补项目位于江苏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拟利用现有坑塘水面建设186.57MWp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6.6MW/33.2MWh配套储能设施。
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装机规模为 64.25588MWp(直流侧),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7.3MW/14.6MWh配套储能设施,220kV送出线路。
2.1.2招标范围:
标段1:国华泰州海陵渔光互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工程、11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储能项目施工、单体及整套调试工程直至最后所有光伏组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竣工后场地清理,配合招标人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标段2: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建筑及安装工程、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220kV送出工程、储能项目施工、单体及整套调试工程直至最后所有光伏组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竣工后场地清理,配合招标人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2.1.3服务期限:
国华泰州海陵渔光互补项目计划工期: 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
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8月30日。
监理实际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及结算后三个月。
2.1.4质量要求: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21)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标段1: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
标段2: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份50MW(含)以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