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武汉发电 2024-2026年自来水厂运维工作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38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武汉发电 2024-2026年自来水厂运维工作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武汉发电 2024-2026年自来水厂运维工作外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2.5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1、自来水厂运行维护范围:自来水厂院内源水管道、制水设备、化验设备、供水设备及管道等,供水管道分界点为用户收费表,收费表前端为本项目范围,收费表后管道为用户负责。供电设备的分界点为380V配电屏电源开关进线侧接线柱,该接线柱后的设备为本项目范围。
2、尾水电站辅助运行工作范围:阳逻电厂尾水电站区域所有设备;
3、综合水务班辅助运行工作范围:阳逻电厂废水班所辖区域所有设备;
4、生活区供暖系统运行工作范围:阳逻电厂生活区供暖系统换热站设备;
详见《2024-2026年自来水厂运维工作外包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自来水厂或尾水电站或火电厂辅助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