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滨海北 H2 海上风电项目现场。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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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 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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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北 H2 项目近海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调整报告编制及评审工 作委托 |
在调整滨海北H2 项目73 号风机用海过 程中,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项目所在 海域不符合江苏省近海海域环境功能 区划, 本次招标拟委托相关单位编制项 目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报告并完成 评审。 |
在招标方提供 完整的资料后, 投标方在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近岸海域环境 功能区划调整 报告。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2)
(1)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2)投标人单位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10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4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业 绩(以合同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或其它可证明已完成的证明文件载明时间)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主要服务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甲 乙双方盖章页、合同已完成证明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证书,近 3 年内(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截标时间)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完成过至少 2 个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7.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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