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研项目
视觉信号振动测量传感器及增强显示软硬件成套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3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研项目视觉信号振动测量传感器及增强显示软硬件成套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视觉振动传感器是一种新测量形式的产品,用于保障火力、水力、核电站的安全,监测设备结构体在深调、灵活性运行、不适于安装传感器等各类情况下的振动,增强辅助服务调峰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同时保障机组灵活性运行期间的安全,西安热工研究院 在研发集成过程中对相关软件、硬件及集成样机进行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研项目视觉信号振动测量传感器及增强显示软硬件成套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西安热工研究院 阎良试验基地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配套西安热工研究院 科技项目集成振动视觉传感器,采购定制中频/低频视觉检测器样机3台、多镜头信号合成校准试验台、逆向光学动态静止处理图像加强功能开发、图像信息处理算法硬件系统搭建、分析系统软件开发及样机联调联试以及验证实验中使用辅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无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用于300MW等级容量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的振动监测系统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