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苏州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通用阀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2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苏州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通用阀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总装机容量217兆瓦的2套8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包括2台最大出力约80.4MW燃气轮发电机、1台纯凝出力约41.046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1台最大出力约13.121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
2.3 标段划分: 华能苏州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通用阀门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江苏省苏州
2.5 交 货 期: 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计划需要,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分批供货,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截止阀400台、闸阀91台、止回阀40台、蝶阀40台、调节阀20台、球阀40个、疏水器33台、疏水阀43台、安全阀2台、循环水膨胀节4只、启动加热水箱1台设备、附件及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货物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A1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调节阀、闸阀、截止阀、疏水阀和蝶阀合同业绩,以上每种类型阀门均需提供至少10套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