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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分公司A06一二线还原炉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7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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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分公司A06一二线还原炉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A06一二线还原炉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是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结合现场施工条件, 对还原厂房中 A06 一线和二线(即为一期扩建) 还原炉大厅、评价炉室、碳净化炉室、硅芯炉储藏室、 硅棒运输廊道及连廊等进行洁净改造施工, 对 A06 一线空调系统进行改造, 主要工程内 容包括对相应的暖通系统、电信工程、抗爆泄爆墙面及屋面、内部洁净装修、地面、照明系统、管道进行改造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A06 一线和二线(即为一期扩建) 还原炉大厅、评价炉室、碳净化炉室、硅芯炉储 藏室、硅棒运输廊道及连廊等进行洁净改造施工, 对 A06 一线空调系统进行改造, 主要 工程内容包括对相应的暖通系统、电信工程、抗爆泄爆墙面及屋面、内部洁净装修、地面、照明系统、管道进行改造施工。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2.2.1 A06 一线、A06 二线厂房洁净装修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材料的采购、运输;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验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还原炉大厅、评价炉室、碳净化炉室、硅芯炉储藏室、硅棒运输廊道及连廊等。

①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基础施工;

②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结构施工、防腐施工;

③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包括地面施工、门窗安装、墙面洁净装修);

④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材料的采购、运输工作;

⑤   装饰材料、门窗、按发包方指定品牌采购;

⑥   施工过程中厂房设备的临时保护措施;

⑦   施工过程中厂房内影响施工的其他金属构件的移装(原有火灾报警系统各类探 头、各类气体检测探头、电视监控系统各类探头、扩音对讲系统各类电话、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等);

⑧   A06 一线厂房入口处人车分流通道、风淋室、更衣室的建造施工;

设计文件包含的所有工作。

上述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验工作。

1.2.2.2 A06 一线空调系统改造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验工作。

①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②   原有旧空调设备拆除、通风管道拆除、钢支撑、钢墙架等的拆除;

③   新空气处理机组、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泵、补水泵、水处理装置、通风管道等的安装;

④   上述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设备基础等的施工;

⑤   上述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保温工程、防腐蚀工程;

⑥   上述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电气工程;

⑦   上述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管道安装工程。

⑧   上述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调试、试验、检验工作。

1.2.2.3 排烟风机安装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验工作。

①   排烟风机、排烟管道安装;

②   上述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设备基础、机房设施及基础等的施工;

③   上述通风管道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支架结构及基础施工;

④   上述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电气工程;

⑤   上述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调试、试验、检验工作。

1.2.2.4 电信工程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如下的电信工程安装项目及所有工程量清单中的安装项  目,但不限于与电信工程如下条款有关的工程内容, 均为本工程承包商的施工及责任范围:

①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所有火灾报警系统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②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所有可燃、有毒报警系统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③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所有扩音对讲系统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④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所有电视监视系统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⑤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所有综合布线施工。

⑥   本招标工程范围内设计到报检、验收等工作。

1.2.2.5  焊接工程

①   包含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焊接工程。

②   除非取得发包人同意,所有碳钢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均采用氩电联焊。

③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管理要求,实行入场焊工报验制度。

1.2.2.6 大件吊装

本标段范围内的吊装及大件设备吊装工作属于承包人工作范围。

1.2.2.7 工程材料检测

①   投标人供应的工程材料, 其材料的检测由投标人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发包人指定具备相应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委托检测,投标人承担发生费用。

②   钢筋、型钢、管材等选用国内知名生产企业的产品, 经发包人书面审批同意后进行采购。

③   水泥应选用当地知名生产企业、合格的产品, 混凝土应采用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

④   在材料检测过程中, 如发现投标人供应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 引起的需要扩大检测范围而增加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2.8 临建、临路、临电、临水等

①   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由发包人负责, 其他有关施工场地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电、气的接入点。

②   发包人负责将建设期所需的水、电提供至界区外附近, 投标人负责从发包人指 定的接口自行接入, 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 包括申请、建设、维护、拆除、恢复场地等所有费用。

③   投标人的临建设施若由于发包人的项目执行需要而拆迁的, 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④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如油漆桶、废油、废液等) 应由投标人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垃圾清运单位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1.2.2.9  许可证、执照、批准文件

投标人为了履约合同以及执行本标段工作须由投标人负责的备案、许可、执照、授权、批准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费负责。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完成全部属于投标人范围内的政府审查和报批报建工作。

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相应的保险。

业主或发包人办理相关许可、执照、批准文件时, 投标人应给予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1.2.2.10 设备/材料分工发包人保留材料的采购权。

1.2.2.11 质量检查

该工程接受发包人、政府执法部门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检测工作。

1.2.2.12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专业分包须经发包人审核并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1.2.2.13 施工准备

考虑到工期要求,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立即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项目管理人员与 作业人员, 并落实配套资源, 确保按照进度要求进场后立即形成生产力。同时, 投标人 应在中标后深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以及安全与质量相关管理文件, 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方案及相关管理文件的审批工作。

1.2.2.14 其他

①   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工程及工作范围调整,投标人应理解并接受。

②   投标人负责工程范围的项目资料文件整理工作, 并且按照业主和发包人的竣工 资料整理规定和要求负责本标段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辑、移交、归档工作(发包人组织相关工作)。

③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未提及的各项工作均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内,投标人要根据自身的经验充分考虑。

④   投标人不得因建设单位及其授权管理单位或发包人的指令、批准、确认而免除其在合同中所负的责任。

⑤   投标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建设单位及其政府执法部门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⑥   联动试车与性能试验期间的保运和配合工作;联动试车与性能试验期间要求保持足够多的经验丰富人员,具有随时处理解决问题能力。

⑦   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因现场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符, 导致无法施工的, 应以现场为准,由发包方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⑧   承包方中标后应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进行采购到位,以免影响施工工期。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 20 号青海黄河上游 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内。

1.2.3.2 项目工期:

(1)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60 天。其中停车工期 30 天(停车工期内施工内容主要为三楼厂房内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应即刻着手进驻现场的准备工作,负责人办理完开工前相关手续后,要求五日内有关人员进场,对不满足发包方要求的人员,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清退出场的处理。

(3)承包方应在制定施工计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材料供货、疫情防控等对施工的影响,合理安排工序,协调好交叉工序施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 具有至少两个洁净厂房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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