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号炉干渣机改造-2023年11月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1号炉干渣机改造-2023年11月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县(区)鹏田乡碑背村
2.1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县(区)鹏田乡碑背村。
2.2建设规模:2×1000MW。
2.3计划工期: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设备交货,施工工期为20天。
2.4招标范围:1号炉干渣机改造项目,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形式,范围包括1号炉干渣机及相关原有设备拆除、拆除过程中损坏的地面恢复等;风冷干式排渣机设备的的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在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这段时间内须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机组整套干式除渣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清单、盖章签字页等文件)。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允许分包,具体要求为:施工可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分包单位资质招投标期间可不提供,合同签署后提交分包单位资质业绩供招标人审核)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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