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三年)、新能源基地综合后勤服务(一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三年)、新能源基地综合后勤服务(一年)公开招标,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电厂”)始建于1989年,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6号路。西距汉川市市区约10km,东距武汉市市郊新沟镇约4km,距武汉市中心城区45km。南倚汉水,北临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是国家“七五”重点能源建设项目。#1机组是我国第一台国产引进型30万千瓦机组。汉川电厂#1—#4机组为4×330MW燃煤机组;#5、#6机组2×1000MW燃煤机组,#5机组于2012年12月建成投产,#6机组于2016年8月建成投产。
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部下辖两个项目部及四个光伏电站。华严项目部、蚌湖光伏电站及华严二三期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距离公司本部约27km。麻河项目部及麻河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汉川市麻河镇,距离公司本部约33km。分水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分水镇,距离公司本部约34Km。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候班实训环境,以及更全面的服务公司全体职工,现需求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对公司物业及后勤服务进行优质的安排管理,因而开展物业及后勤服务项目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一发、汉川)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项目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厂内综合业务及车辆的综合后勤服务;新能源项目部下辖两个项目部(华严项目部、麻河项目部)3栋办公楼等构建物相关区域和四个光伏电站内办公楼及构建物相关区域。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含两个部分工作内容,项目单位按两部分内容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2.1 第一部分(火电部分):包含汉电实训基地;服务面积占地450亩,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包括员工公寓楼(9栋楼共计828间房)、会议中心、乒乓球馆、综合球馆、网球馆、洗衣房、配电房、室外运动场、汉电小屋、健身房、篮球馆、生态园、实训中心。主要服务内容为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室内外及公共区域供水、供电、排水等设备设施维护服务,室内外及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花卉租摆服务,绿化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后勤零星劳务派遣用工服务,会议服务及物业建筑物修缮维护;水电安装工、木工、油漆工、砌筑工等用工服务等。
2.1.2.2 厂内综合业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厂区共享单车(300辆)运维,饮用水(3800桶(5加仑)/月)生产配送,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23台套)运维,员工智能餐卡系统管理维护,自动售卖机(20台套)、自助咖啡机(12台套)、洗车机(4台套)、智能冷饮机(4台套)、披萨机(2台)、全民书柜(2套)、自助快递柜(3台/套)、洗衣房(工业洗衣机2台烘干机2台套)与生活物资服务部( 200平米)运维保养等,职工食堂三个区域内的厨房设备、排烟排气设备、水电汽系统、餐桌椅、门窗及锁具、纯净水制水送水设备、送餐设备、监控系统、有限电视、大屏幕等设备维护维修。(增加)
2.1.2.3 车辆的综合后勤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厂区摆渡车(4台)、管理用车(11台)、生产用车(20台)的调度、安全等日常管理,小车的维保管理,对司机的日常管理等。
2.1.2.4 第二部分(新能源部分):两个项目部(华严项目部、麻河项目部)3栋办公楼等构建物相关区域和四个光伏电站内办公楼及构建物相关区域。主要服务内容为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室内外及公共区域供水、供电、排水等设备设施维护服务,室内外及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值休室(33间)内更换床上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的公寓式服务,车辆服务(4台),餐饮服务(2个工程建设项目部及2个光伏场站),花卉租摆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等。
2.1.3服务期限:
第一部分:总服务期36个月,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01日开始,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第二部分:总服务期12个月,计划服务期限为2023年12月01日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结束,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
本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的工作服务地点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6号路、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湖北省汉川市麻河镇、湖北省汉川市分水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物业服务(或生产区保洁)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且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履约情况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物业服务(或生产区保洁)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以及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60天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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