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红旗社区3-3号。
2.2 项目规模:2×33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1/21-QT-01101 |
餐饮服务 |
1.食品原材料厂区验收、入库、出库、领用、制作、配餐、送餐;2.餐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定期消毒、刷卡系统管理等;3.在规定时间准时、按质、保量服务;4.为甲方抢修、抢险期间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员工的提供餐饮服务。5.负责食堂使用的保洁工具的购置,详见技术文件。 |
5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须具有1项食堂服务或餐饮管理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24 14:00到2023-10-31 18: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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