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智慧能源生产(基建) 工程第九批集中招标(标段 10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白城发电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含 松花江一热公司)、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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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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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0:吉电凯达发展 能源(长春) 有限公司 长春南翼生物质清洁供 热二期项目两台 29 兆 瓦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总承包工程项目 |
本工程为热源厂二期工程的两台 29MW 锅炉房建筑工程,工程 建设 2×29MW 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包括锅炉、 热力系统、烟风系统、上料系统、除灰渣系统、除尘系统、脱 硝系统、脱硫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设 施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检测检验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项 目整体目视化、必要的手续办理(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等 内容。 |
计划开工时 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计划 竣工时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时 间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项目名称 |
专项资质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1. |
标段 10:吉电 凯达发展能源 (长春) 有限公 司长春南翼生 物质清洁供热 二期项目两台 29 兆瓦锅炉设 备采购及安装 总承包工程项 目 |
【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锅炉生产制造厂家; (2) 投标人须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A 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 电) 。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 5 年内不少于 2 台容量 29MW 及以上生物质锅炉供货且连续运行 1 年以上业绩。 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字页、签字日期、 合同/技术协议范围页、已完工的业绩或其他能够 证明项目完工的材料。 |
【基本资格要求】 (1) 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6)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