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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3     浏览:0    
核心提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
  

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信息服务费
(元)
沈阳市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沈阳市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包括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手续、批准,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可研、开发、投资、建设并达致通过当地电网企业的并网验收,接入电网发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开发约定区域内的户用光伏项目并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前期资料予招标人。招标人将享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在本协议签署后,可排他地占有、使用、处分、收益这些资料用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用途。
(2)项目各种行政审批文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委托办理,并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平价上网项目目录(如有);
(3)处理、解决项目相关的政府或当地关系协调处理;
(4)负责招标人与屋顶方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署事宜,招标人协助提供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章;
(5)负责获得项目电网接入并与电网企业购售电协议签署的事宜,招标人协助提供购售电协议签章;
(6)户用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含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为甲订乙购方式,投标人在电能易购采购光伏组件)、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系统接入、验收、并网发电直至顺利移交。
详见招标文件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沈阳市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5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 C总承包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的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1.近18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专项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3)(4)资格之一即可: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所选设计分包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所选施工分包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或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担任1个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项目授权书或竣工报告签名);
3.具有近3年(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1MW户用光伏或1个非户用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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