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位于北京市的东南部,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境内,电厂北侧为广渠路、广渠路北侧紧靠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南侧为观音堂路;西侧为高碑店路,高碑店路西侧为观音堂村;东侧紧邻北京市东五环路。厂址地理位置坐标为E 116°8'9″,N 39°56'17″。
2.2 规模概况: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座高效能发电、高品质供热、高科技环保的现代绿色热电联产电厂。一期四台燃煤锅炉和汽轮机发电机组,四台机组额定发电总功率845兆瓦,供热能力760百万大卡/小时,外供工业蒸汽最大流量500吨/小时;二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340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20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三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5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5型燃机、2台380.8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62.5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
2.3 服务期:
北京热电厂2024年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1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热电厂2024年职工单宿、招待所、综合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2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热电厂2024年厂内文体协会活动场所及其辅助区域管理维护及服务招标标段包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热电厂2023-2024年综合检修楼及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4服务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北京热电厂2024年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1;
北京热电厂2024年职工单宿、招待所、综合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2;
京热电厂2024年厂内文体协会活动场所及其辅助区域管理维护及服务招标标段包3;
北京热电厂2023-2024年综合检修楼及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4。
2.5 招标范围:
北京热电厂2024年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1:
本次招标为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燃机集控楼、燃机区域停车场、报告厅、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食堂多功能厅(含二三层工会房间)、物资楼、小院、治安消防监控楼、司机班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含垃圾分类及全厂化粪池清理)。
北京热电厂2024年职工单宿、招待所、综合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2:
本次招标为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职工单宿、燃机宿舍、招待所、实业综合楼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全厂灭蟑、灭鼠、灭蚊蝇的消杀工作及全厂有线电视信号的维修维护工作。
北京热电厂2024年厂内文体协会活动场所及其辅助区域管理维护及服务招标标段包3:
本次招标为乒乓球活动室、篮球场、羽毛球馆、室外网球场、室内网球馆、健身房、瑜伽室、职工足球场、工会活动室、摄影活动室、职工书吧管理维护及服务。
北京热电厂2023-2024年综合检修楼及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标段包4:
1、综合检修楼共9797㎡。
一层1517㎡,为库房,含2个配电间约100㎡;
二层1510㎡,共14间办公及会议室,1个淋浴间2个卫生间;
三层1510㎡,共20间办公及会议室,2个卫生间;
四层1150㎡,共11间办公及会议室,1个淋浴间2个卫生间;
地下一层1950㎡,地下二层2160㎡,人防工程主要为车库,车位67个。
2、培训基地共两层,总建筑面积1752㎡,房间数量共17间。
一层包括电气、热控实训室,仿真机教室,卫生间,配电室共10间。
二层包括会议室、办公室、培训教室、露台、库房、卫生间共7间。
3、各建筑物区域主要附属设施和设备。
(1)电力设备。主要包括配电房设备(开关柜、变压器、电容柜、控制柜等)、强弱电井设备、电力传输线路、照明设备(室内外公共照明、办公室照明、泛光照明、楼宇内应急照明等)、配电箱、电源插座等、电开水箱等。
(2)建筑物内的空调管网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系统、电空调、盘管风机等。
(3)会议及公告设备。主要包括会场音响、多媒体音像设备,会标横幅张挂装置、会场(会议室)家具、公告电子显示屏等。
(4)给排水设施。主要包括各类给排水管线、阀、漏、井、池、管沟、增压泵、排水泵、水表等设施设备。
(5)标志设施:主要包括楼内外牌、宣传牌、门牌等。
(6)其他附属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有三个及以上后勤管理或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类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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