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华广场项目部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置业公司山东公司济南国华广场项目部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济南国华广场提供全日制日常保洁服务。济南国华广场位于市中区历阳大街舜世路29666号,总占地面积43434.3平方米(约65亩),规划建筑面积99610平方米,绿地率25%,地上建筑共6栋办公楼(1、2、3、4、5、6号楼) 车库分为:车库一、车库二,车位规划数量为706个,日常保洁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建议不少于21人,其中班长不少于1人,保洁员不少于20人(车库保洁员为男员工,不少于6人)。
2.1.2招标范围: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济南国华广场园区保洁服务采购,主要包括园区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及特约服务入户保洁。
2.1.3服务地点:济南国华广场(位于市中区历阳大街舜世路29666号)。
2.1.4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重要提示
(1)项目终止风险提示:如因业主撤回委托不再交于山东置业公司经营,本项目成交合同将发生终止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履行提前通知告知中标人义务,解除此项合同,但不承担中标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请投标人审慎投标,一旦投标默认为接受本提示。乙方应遵守双方合同权利义务规定,遵守供应商考评制度,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失信行为处置等规定。(2)如中标单位未能按照甲方要求人数进行上岗,甲方有权自行招聘保洁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住宿费、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其他福利待遇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招标人不承担责任。(3)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并按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失信处置名单。签约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的,扣除合同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服务合同(合同范围须包含保洁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周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0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7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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