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 杭州房建公寓段城站广场2号楼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753-GK)
上海局集团 杭州房建公寓段城站广场2号楼安全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杭州房建公寓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地
2.2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主要材料甲控)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3 工期: 本项目要求150日历天 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类似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经验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 3.4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同时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企业自身审核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10)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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