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地质勘察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 四期工程地质勘察技术服务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 共布置约640种实证实验方案, 折算规模约105 万千瓦, 平台逐年分期实施,2021年~2025年每年折算规模分别约20万千瓦、 15万千瓦、 15万千瓦、 30万千瓦、 25万千瓦。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0万千瓦, 场址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大同镇,总占地面积约6-7平方公 里。场址区内地势平缓, 地势开阔, 交通便利, 运输方便。配套新建一座220kV 升压站, 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到系统变电站220kV侧, 系统侧变电站对应扩建220kV进线间隔。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 四期工程地质勘察技术服务, 编 制完成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 四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 气象调查书, 本次工程地质勘查范围——光伏子阵区约 6-7 平方公里(勘察面积 暂定 7 平方公里,预估勘察工程量:260 个一般钻孔、 70 个控制钻孔,钻孔总深度约 3900 米,土工试验按 1300 个取样, 实际工程量以双方实际确认的有效勘察工程量为准)。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区域构造稳定性、地震动参数;
(2)查明工程区的地形地貌特征;
(3)查明工程区第四系地层的成因类型、物质组成、层次结构、分布规律, 特殊性土层的分布范围、特性及厚度, 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查明基岩岩性、风化程度,软岩、易溶岩、膨胀岩和软弱夹层的分布及厚度,查明地质构造的发育情况;
(5)查明地表水的发育情况,地下水的类型、贮存埋藏条件、地下水埋深 及变化幅度, 地下水与地表水、大气降水的补排关系;查明场址内地表水域范围、水深及其变幅;查明场址内地表水域冻结厚度及冻胀对光伏支架桩基础影响评价;
(6)评价地表水、地下水和地基土对建筑材料(混凝土、混凝土中的钢筋及钢结构等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化学腐蚀、电化学腐蚀等);
(7)查明工程区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程度,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的地质建议;
(8)提出地基岩土层的物理力学参数;
(9)进行岩土的视电阻率测试,提出地基土的视电阻率建议值;
(10)查明天然建筑材料及施工水源情况,提供有关建议。
(11)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工程勘察数据系 统的通知》要求对工程项目勘察数据进行影像留存, 人员设备及勘探点定位(符 合国家测绘总局地理信息保密规定)数据要实时上传,在完成工程勘察作业后,应将勘察作业成果、勘察报告等信息录入数据系统。
(12)地质勘察: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 察规范》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对拟建场地进行地质详细勘察工作;按照不大 于 150m×150m 方格网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要成纵横剖面分布, 钻孔分控制孔与 一般孔,其中控制孔不得少于总孔数的 1/5,钻孔深度不小于 12m ,一般孔深度 不小于 9m,孔内作动力触探试验, 部分钻孔取样, 探坑深度 3m。根据现场作业和室内试验成果, 出具详细勘察报告并对其中的结论负责, 工作成果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等技术规范规定和深度、施工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要求,同时满足区域内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需求。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2)项目工期:进场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 (大庆基地) 四期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水文气象调查书, 并满足工程设计的进度和技术要求,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委托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从事编制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工作经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型同等级或 同规模及以上项目的地质勘察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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