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市场、虚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0.1-1亿、 1-2亿、2-5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 13-1 售电市场开发(售电电量、绿电市场、虚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 0.1-1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 14 栋 11 层
工期/服务期要求:售电服务预计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合同。标段 13-2 售电市场开发(售电电量、绿电市场、虚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 1-2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 14 栋 11 层
工期/服务期要求:售电服务预计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合同。
标段 13-3 售电市场开发(售电电量、绿电市场、虚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 2-5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 14 栋 11 层
工期/服务期要求:售电服务预计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 月【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合同。
标段 13-4“负荷类”虚拟电厂平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 14 栋 11 层
工期/服务期要求:“负荷类”虚拟电厂平台建设技术服务服务预计自【2023】年【11】 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服务期限 6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审核级测试情况安排。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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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招标文件信息服 务费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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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售电市场开发(售电电量、绿电市场、虚 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 0.1-1 亿千瓦时) 委托服务项目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包括辅助项目单位与 用户达成零售市场购售电关系确认、提供委托 服务、开发用户、政策培训、合同谈判及签约 等服务。委托服务年普通电量、绿电、虚拟电 厂用户开发,代理电量均只接受普通用户电量。 |
售电服务预计自【2024】年【01】月 【 01 】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 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 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 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 合同。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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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售电市场开发(售电电量、绿电市场、虚 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 1-2 亿千瓦时) 委托服务项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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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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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售电市场开发(售电电量、绿电市场、虚 拟电厂开发服务,年代理电量 2-5 亿千瓦时) 委托服务项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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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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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负荷类”虚拟电厂平台建设技术服务项 目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开展“负荷类”虚拟电厂项目申报,完成“负 荷类”虚拟电厂专用平台建设及私有化部署, 提供“负荷类”虚拟电厂用户资源聚合及相关 服务,配合完成山西省电科院相关测试,取得 相关验收报告。 |
“负荷类”虚拟电厂平台建设技术服 务服务预计自【2023】年【11】月 【15】日至【2024】年【5】月【14】 日,服务期限 6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审核级测试情况 安排。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13-1 售电市场开发 (售电电量、绿电 市场、虚拟电厂开 发服务,年代理电 量 0.1-1 亿千瓦时) 委托服务项目 |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3.业绩要求 在近 3 年内完成至少 3 个类似的服务项目业绩(包含绿电绿证、虚拟电厂用户资源整合),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 同首页、电量或电价参数、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 投标,必要时核实原件。 4.安全要求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 信用记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接触的情形。 6.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且近 3 年至少担任与招标项目同类型项目经理 1 次,须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13-2 售电市场开发 (售电电量、绿电 市场、虚拟电厂开 发服务,年代理电 量 1-2 亿千瓦时) 委托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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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3 售电市场开发 (售电电量、绿电 市场、虚拟电厂开 发服务,年代理电 量 2-5 亿千瓦时) 委托服务项目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4 |
13-4“负荷类”虚 拟电厂平台建设技 术服务项目 |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3.业绩要求 具有近 3 年内至少 1 个类似虚拟电厂项目建设业绩或电力市场软件类技术服务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正在进行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 有权否决其投标,必要时核实原件。 4.安全要求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 信用记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接触的情形。 6.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且至少担任与招标项目同类型项目经理 1 次,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