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七标段)招标人为 平乡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县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平乡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七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2.1.2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2.1.3 数量及技术规格:120调度系统、核心数字交换通讯模块、调度中心工作站模块、车载视频监控、协同救治屏、互联网专线、物联网卡,具体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1.5 质保期:两年
2.2 招标范围: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1.3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乡县 网”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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