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双齿辊破碎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双齿辊破碎机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双齿辊破碎机3台套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条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套) |
1 |
双齿辊破碎机 |
产能≥1650t/h |
3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8年-至今),双齿辊破碎机出力≥1650t/h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进口设备接受代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商中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代理商为有效响应人,其余响应人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17 15:00——2023-10-24 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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