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1号锅炉水冷壁喷涂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号锅炉水冷壁喷涂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包括:1号锅炉燃烧器、吹灰器、折焰角区域水冷壁2米范围的管道外表面,采用电弧金属陶瓷热喷涂工艺进行喷涂防磨层。
2.1.2计划工期:23天,计划于1号机组C级检修中实施。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受热面金属纳米陶瓷喷涂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