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802-04-01-364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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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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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十期)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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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十期)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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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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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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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专项债资金及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专项债资金及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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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八期为新建主干路,长约700米,宽约45米,双向6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等。 九期为新建支路,长约580米,宽约20米,双向4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等。 十期为新建支路,长约705米,宽约20米,双向4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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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本工程的初步勘察(含地形测绘、物探、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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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入场通知始到提交完善的初步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为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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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46.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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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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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三)
(四)勘察负责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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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