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
二、招标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SDDA-2023-035
四、控制价:32万元
五、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项目概述
泰安市网路运营中心新租赁场地位于泰安市满庄工业园内,距离京台高速满庄收费站口200米,距离104国道500米,距离泰安市区约15公里,距济南中心局97公里、济南航站132公里。场地建筑面积13720.16㎡、食堂3楼1300㎡。根据业务需求, 机房与生产场地主要网络设备使用光纤连接,其他使用六类非屏蔽网线连接。无线网络布放应覆盖全部生产场地,同时根据现场生产需求优化,满足生产作业需求。
七、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网络设备销售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
5、投标人须承诺承担设计、施工服务的人员无犯罪记录。
6、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场地、业务及现场操作情况。现场勘察时间统一组织;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本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1、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2、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一: 网上报名,将以下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③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在被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 邮件正文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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