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因POWERCHINA-0113008-230198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洛宁县体育中心项目需要,水环境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 > 7.5 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8.评审确定原则: 8.1 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8.2 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推荐1-3名入围供应商。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结算及支付方式 10.1 货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当月1日至31日。入围供应商凭采购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一式两份)和《收货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下月5日前到采购方项目部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 10.2 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入围供应商于结算后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方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采购方于第二个月向入围供应商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入围供应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入围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协议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包含银行转账、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由采购方贴息,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不提供现金,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10.3 质量保证金:按照入围供应商本期结算款的3%暂扣。质量缺陷责任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12个月)期满后30日内由采购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11.履约担保 11.1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1.2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11.3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最后一批货物交货验收后30天。 11.4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且签订停止供货协议后的30天内返还。 11.5 在签订合同之前,入围供应商应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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