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2897)
一、 招标条件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煤矿10mt/a。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项目计划工程量完成为止且不能超过24个月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QT-289701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包括:将排矸场现堆存的煤矸石等固废共计120万吨运输至投标方能够合法综合利用的项目或地点,包含煤矸石现场装卸、运输及综合利用等。运输距离要求在本项目周边100km范围。 1000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纪汗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 9.具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与处置能力(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能力批复文件(批复处置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月或单个项目120万吨及以上,如政府批复文件综合利用能力以m为计量单位,则以煤矸石密度1.5吨/m进行折算);投标人为自建综合处置项目的,须提供政府行政审批主管部门针对投标人自建项目出具的煤矸石综合利用能力批复文件。若投标人拟投标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非投标人的自建项目,则须提供该拟投标综合处置项目的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综合利用能力批文、企业中标通知书) 10.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份煤研石综合利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至少1份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主要工作范围、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等主要内容)。若业绩为联合体公司业绩,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牵头人合同业绩,联合体合同业绩应能明确体现牵头人承包范围划分等明细条款或补充说明,非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11.如投标人属排污类综合利用项目,投标人须为行政环保部门批复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并在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备案,提供截图。如投标人不属排污类项目,则不需提供本项注册截图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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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