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竹西路158号。
2.2 项目规模:2×330MW煤机和2×475MW燃机车辆驾驶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服务时间暂定2023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发包人每年根据前一年度承包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单方满意度评价,发包人有权根据内部单方评价结果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剩余年度合同。发包人应将评价结果发送承包方,结果为满意时下一年度合同继续履行,结果为不满意时,合同剩余年度不再履行,合同即刻终止。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3/19-QT-00901 | 扬电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 | 扬电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电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1 项及以上驾驶服务等劳务承包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服务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2 09:00到2023-10-20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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