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2号煤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2号煤场建设项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2号煤场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新建2号煤场及输煤隧道、转运站、推煤机库等配套建构筑物,投标人负责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施工以及相关设备采购、调试,负责环评、水保、安评、职业病评价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评审,组织环保、消防、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等各专项验收,直至完成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①或②其中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储煤场或钢结构厂房施工承包或总承包竣工业绩。【施工承包或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该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0月17日 17时00分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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