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
2.2 项目规模:400MW光伏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竣工达标创优验收、竣工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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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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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服务 |
400MW光伏交流侧与485MWp直流侧所有工作的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以上所有设计需要完成不限于以下接口内容的设计与沟通(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场站侧)、视频监控系统、光伏监控系统、网络通信、消防系统、其他如接地、电缆等)的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上级管理单位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中勘察包含: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临建、防洪相关配套工程、防沙治沙相关配套工程、35kV线路、220kV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配套储能等;设计包含: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各类技术规范、技术协议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8.投标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项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1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变电站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1 10:36到2023-10-18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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