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反恐防范技术与研究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后60日,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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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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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司反恐防范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
对全厂区域增设加装枪机、球机等红外高清摄像头,增加LED显示屏,实现厂内可视化以及入侵和警戒管理;增加访客、考勤、电子巡查平台,实现对外来人员以及长委人员管理和巡查工作;优化存储环境,增加存储矩阵,针对厂内原有视频以及新增视频进行统一平台存储和调用,满足重点区域存储使用,存储时间符合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增加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基础资源,包括组织、设备、人、卡点、车进行管理,提供事件中心,日志记录;增加工业边界防火墙、工业安全审计检测系统实现对整套反恐设备和边界进行安全管理;优化网络环境,增加网络核心以及汇聚交换机,提升设备访问效率和传输安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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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安公司反恐防范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系统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合同业绩至少包括电力企业固定式或便携式反无人机防御系统、授时安全防护装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页、签署盖章页,并提供发票等。
10.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便携式反无人机防御设备和授时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11.投标人提供的便携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名称应包含“便携式”字样,其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
12.投标人提供的授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具有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该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10 15:00到2023-10-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