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红沙梁矿井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9日18:0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8:00时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交货及安装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区。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交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
5.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4台起重机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分别为:
1、矿井工业场地:双梁A型吊钩门式起重机,数量1台,起重量50/10t,跨度22m,起升高度11m,操作方式为操纵室操作+遥控。
2、综采设备中转库:QD型吊钩桥式起重机,数量1台,起重量50/10t,跨度19.5m,起升高度9m,操作方式为操纵室操作+遥控。
3、矿井修理车间:
(1)电动单梁起重机,数量1台,起重量5t,跨度19.5m,起升高度9m,操作方式为地面操作+遥控。
(2)LH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数量1台,起重量20/5t,跨度19.5m,起升高度9m,操作方式为操纵室操作+遥控。
注: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安装能力(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厂商相关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中设备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
3.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起重机)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时提供上述1、2条相关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9日18:0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8:00时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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