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2.2 项目规模:2×660MW煤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并通过论证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获批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贯穿整个项目建设期周期直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完成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QT-3230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 |
包括不限于: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协助报批直至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从工程开工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定期对项目进行监测,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季报,项目完工后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以达到水土保持验收要求。 |
2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两星及以上证书,并同时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两星及以上证书。
8.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3项水土保持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需同时提供方案批复、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含签字页)或验收备案回执文件或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09 14:32到2023-10-16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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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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