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概况: 按照集团智慧电厂建设要求,采取互联网、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建立一套符合电厂实际应用的安全管理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聚焦智能安全,围绕智慧电厂工业互联网平台、视频监控、智慧定位、智慧门禁、智慧访客、安全管理智慧决策、系统集成等模块,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基于智慧电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定制开发安全管理智慧决策指标模型和安全驾驶舱,提升公司智能化和安全可控能力。
2.3建设地点:陕西省略阳县
2.4招标内容:建立一套具有“视觉安防+人员定位系统+电子围栏+声光报警”的智能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内容包含门禁智能管控、重点区域人员定位及作业行为智能管控与视频实时监控、智慧决策等场景所需的全部软、硬件系统。
2.5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一套适合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智能信息化系统相关的所有软硬件产品,并全面负责系统的设计、开发、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拆除原点位设备、集成、系统调试及与其他系统数据接口开发、培训等全部工作。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并正式投运。
2.7质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相关标准、规范及行业、企业标准执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有安全认证证书,并符合国家认可的安全认证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2级及以上或CMMI软件成熟度体系认证三级及以上证书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以来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包含:资产负债、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材料(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 且在公布期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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