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风电机组高速制动器维护保养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风电机组高速制动器维护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河北分公司满井、佳鑫,总计安装255台风机,其中满井风电场安装GE1.5MW风机122台,佳鑫风电场安装GE1.5MW风机93台、华锐1.5MW风机40台。风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地区属于丘陵,海拔高度约1550m,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40℃。
黄骅风电场安装66台华锐1.5MW风机,捷地减河风电场安装73台上气2.0MW、24台东汽2.0MW风机。风场位于河北省黄骅市,濒临渤海湾,具有海洋性气候,最高气温42℃,最低气温-19℃,多年平均气温13℃。
2.1.2招标范围:
对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满井、佳鑫风电场63台GE机组,佳鑫10台华锐机组;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黄骅风电场30台华锐机组,捷地减河风电场32台上气机组高速制动器的液压站系统压力、功能,阀功能,压力表、压力开关、电机、泵、联轴器、蓄能器、阻尼器进行检测维护;对制动器摩擦片、指示器、制动盘圆跳动、制动器间隙、定位补偿机构、夹紧力、泄漏进行检测维护;对复位定位弹簧、密封件及部分损坏备件进行更换保养等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1.4服务成果:完成每台风电机组高速制动器维护保养服务后10日之内,提供完整的《高速制动器维护保养服务报告》(每个风电场报告一式二份),并书面告知存在的问题及修缮方式。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风电机组高速制动系统维保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维修台数累计不低于5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机组高速制动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和低压电工证的不少于9人。所提供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证件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上可以查证需附验真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证件。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