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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50万吨每年DMC一期工程蒸发单元、母液干化、废气焚烧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50万吨每年DMC一期工程蒸发单元、母液干化、废气焚烧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
  

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50万吨每年DMC一期工程蒸发单元、母液干化、废气焚烧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宇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新建50万吨/年DMC工程主要装置包括DMC公用系统、DMC合成、CO压缩/DMC循环气压缩、甲醇精馏、DMC精制、高纯DMC、MN回收、硝酸浓缩、废气焚烧、蒸发结晶、中间罐区、成品罐区、汽车装卸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及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10万吨/年DMC装置,项目总投资约10.6亿元。
 
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宇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50万吨/年DMC一期工程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蒸发单元、母液干化、废气焚烧建安工程施工)(招标编号:0866-23B1SXQY074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宇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50万吨/年DMC一期工程蒸发单元、母液干化、废气焚烧建安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蒸发单元、母液干化装置:土建工程、电气、暖通及地下工程和废气焚烧装置:土建工程、电气、暖通及地下工程,不包含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作内容:招标范围内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相关施工工作、中间交接、尾项整改,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72小时内试车保镖工作,中间交接后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直至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及协助,以及项目文件归档、固定资产清册编制,数字化交付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其任何缺陷,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承包人工作范围之内。承包人应负责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等要求执行实施工作范围内容,并且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本项目要求数字化交付,数字化交付应符合《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负全部责任,工程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交付信息均应及时的在交付工具中完成,且完全遵循本项目数字化交付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序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或机电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类似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3项(业绩以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近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本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该项目地处陕西榆林,各意向的投标人需考虑在西北腹地施工所面临的环境、安全、冬季施工等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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