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广告画面及宣传品制作与安装维护项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3-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地区广告画面及宣传品制作与安装维护项目业务外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告画面及宣传品制作与安装维护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广州铁路旅游服务 管辖内广东地区广告画面及宣传品制作与安装维护服务,本次招标仅为供应商资格招标,不代表实际业务,具体业务量以实际生产过程中确定;同时,中标方需有偿使用招标方既有设备(包含UV打印机、喷绘写真机、切割机、过膜机、打扣机、缝边自动车衣机等一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竞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经企业法人单位授权的分(子)公司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与广告业相关的项目。
2.竞标人必须截止到2023年1月1日,成立并运行满2年。
3.竞标人须有固定的喷绘生产场所,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至少配备5米UV喷绘设备一台,弱溶剂设备两台,需提供场地证明(提供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机发票或购机合同,不得外包生产。
4.竞标人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不少于2人,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外包施工,购买社保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缴费年月在2023年4月以后的证明材料)。
5.竞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1.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或鉴证的财务报表;2.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张或一般纳税人证明)。
6.竞标人业绩:竞标人近2年内完成本项目同类服务(广告画面及宣传品制作与安装维护)项目(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时间及内容,无法体现业绩无效)。
7.竞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竞标人参加竞标活动至报名截止日止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报名截止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竞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报名截止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8.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 09:00至2023年10月16日 09: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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