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智能排产研究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集团煤炭的下水外运工作,是集团一体化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
本项目建设是落实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集团、公司在交通强国《建设国家能源集团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智慧运输建设实施方案》中均指出要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智慧发展、绿色发展和一体化发展的理念,以打造国家能源集团路港航一体化发展的现代绿色物流链为目标,以智慧铁路、绿色港航、现代物流和智慧港口为主攻方向,通过研发创新促进一体化发展,全力推进智慧运输体系建设,助推交通强国建设。
本项目建设是推进智慧生态港口建设的需要。随着不断发展,黄骅港逐步实现了下水量由一亿吨到两亿吨的转变。而伴随着下水量的提升,实际生产的困难度逐步上升。目前,黄骅港实现了港口设备的自动化生产。与此同时,协同智能化项目也在稳步开展。在决策智慧化方面,公司先后成立两次课题组进行探索研究,在装船、卸车、泊位三部分的调度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本项目旨在现有决策智慧化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层的研究。优化港口各生产环节,提高港口企业的生产效率,对进一步加快黄骅港智慧化港口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2.1.2招标范围:
(1)开展生产调度智能化研究,在目前智能化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对生产调度智能化的研究,提高全港生产调1133度智能化、一体化、精细化水平。(2)开展绿色能源研究,计算得出不同作业情况、不同维度下的单位作业能耗,作为算法模型的输入,结合生产计划,通过算法统筹分析。(3)开展五期工程智能化方案设计研究,形成五期建设在智能化方面的方案设计。具体要求见:委托人要求。
2.1.3其他: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河北沧州黄骅港。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调度智能化系统研究或开发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和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调度智能化系统研究或开发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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