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受上海烟草集团 的委托对上海烟草集团 2024-2025年度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预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1 | 2024-2025年度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预招标 |
说明 | 本项目为上海烟草集团 2024~2025年度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预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承担上海烟草集团 及所属工商单位(除北京、天津、太仓区域外)的各类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服务(不包括施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根据国家规定需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十三个包件,具体如下:
包件 | 包 件 名 称 | 地 址 | 修缮区域 | 中选供应商数量 |
1 | 上海烟草集团 综合性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本公司及所属工商单位(除北京、天津、太仓区域外) | 本公司及所属工商单位区域(除北京、天津、太仓区域外) | 3家 |
2 | 上海烟草储运公司原料物流一部、成品物流部、公司本部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云岭西路400号 吉浦路535号 吉浦路537号 | 原料物流一部 公司本部 成品物流部 | 1家 |
3 | 上海烟草储运公司原料物流二部、物流运输部、辅料物流部等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国权北路108号 国权北路638号 三门路491号 逸仙路1321弄6号 | 原料物流二部 物流运输部 辅料物流部 职工活动中心 | 1家 |
4 |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综合性区域及苏州木渎金山南路198号区域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长阳路717号 秀浦路3733号 延安东路500号 苏州木渎金山南路198号 | 科教中心区域、浦东科技创新园区南区、延福大厦、苏州木渎金山南路198号区域 | 1家 |
5 | 集团公司总部外围区域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双阳路232号 双阳路252号 保定路325号 江浦路1057号2号楼 长阳路728号 长阳路748-754号 许昌路1061号 福宁路88号 | 双阳路区域及所属门店 保定大楼及所辖区域 展示中心 许昌路1061号区域 集团退管会 | 1家 |
6 | 上海卷烟厂A、B区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长阳路787号 昆明路887号 | 上海卷烟厂A、B区 | 1家 |
7 | 上海卷烟厂C区辅助区域及昆明路835号区域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长阳路733号 昆明路835号 | 上海卷烟厂C区物流辅料楼和连廊、辅助楼、综合楼、动力五金仓库、锅炉房、医务行政楼、厂区道路、垃圾房、门卫室、昆明路835号区域 | 1家 |
8 | 上海卷烟厂C区主体区域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长阳路733号 | 上海卷烟厂C区主厂房、消防楼、膨丝楼、污水处理站、地下车库区域 | 1家 |
9 | 上海卷烟厂D区D1、D2、D3工房区域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秀沿路4266号 | 上海卷烟厂D区D1、D2、D3工房 | 1家 |
10 | 上海卷烟厂D区D4、D5工房及辅助工房区域房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秀沿路4266号 | 上海卷烟厂D区D4、D5工房、1号楼、3号楼及架空两廊、4~7号楼、厂区道路等 | 1家 |
11 | 上海卷烟厂地坪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单位 | 上海卷烟厂所辖区域 | 地坪专业 | 1家 |
12 | 储运公司区域地坪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单位 | 储运公司所辖区域 | 地坪专业 | 1家 |
13 | 上海烟草集团 房屋幕墙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单位 | 本公司及所属工商单位(除北京、天津、太仓区域外) | 幕墙专业 | 1家 |
备注:包件1的服务范围是指除包件2~13明确的服务范围以外的,包括新增的区域等。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参加投标的包件。
二、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件一~包件十二);
3. 具有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件十三);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9.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10.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等);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6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13:00~16: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