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伊犁热电厂(2×330MW)厂区道路升级改造,招标人为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厂区沥青道路的设计、采购、沥青道路施工,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如原厂区道路混凝土路缘石更换为花岗岩路缘石,道路交通标志、标识牌,交通标线、地面标识文字、警戒等待区域标线,减速带、道路排水系统改造等);包括在本工程原有设施、建筑物、设备、管道电缆等的拆除、恢复、移位、改造、运输、堆放,废弃物的处理等;包括道路的翻新、改造,原有排水及收集系统的改造、完善;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运行设备、设施的防护、施工场地硬隔离等安全防护工作;包括必要的工作配合工作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1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2.4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2018年至今(2018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以合同封面或签字页等位置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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