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电厂2号炉照明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2号炉照明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2号炉照明综合治理项目拟采购770套LED智能照明灯具,组建智能照明系统并对其进行安装、调试等。2号锅炉照明面高度:80米;共计照明区域:16层;共计灯具配置:约868盏150W钠灯;招标范围为:1)采购770套LED智能照明灯具。2)现有照明线路消缺、线路更换。3)依照照度标准对各区域照明数量进行核算(多裁少增原则),并通过照明电源线路严格区分正常和事故照明。4)增设安装各区域智能照明传感器、智能边缘计算控制器、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终端平台等。5)原照明分控箱消缺。6)原电缆防护管、支撑、灯架消缺等。工期:本项目拟定2023年11月15日开始安装(施工),2023 年12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45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至少会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到厂施工。项目地点:宁海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厂电气设备(或含电气设备)检修、安装或技改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发电厂电气(或含电气)设备检修、安装或技改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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