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JCG-HLJYZ2309004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 受中国邮政集团 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 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报刊塑封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采购设备内容及数量:塑封机每套应具备塑封捆扎一体(每套含套袋机1组、全自动捆扎机2组、十字转向机1组、皮带机12米);
数量:3套(其中2套用于省报生产车间,1套用于市报生产车间),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
1.3预算金额:56.4万元。
1.4服务
1.5维保期限:1年(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6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8设备安装要求:
(1)设备进场后按照指定地点按需求安装、调试。
(2)安装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9服务规范:
(1)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
(2)在维保过程中对设备发生的故障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2.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证明材料;
2.5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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