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
山东裕龙石化 委托,对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顺丁橡胶装置三异丁基铝、二异丁基氢化铝、二异丁基氯化铝、1#2#FDPE装置三正己基铝、1#2#FDPE装置一氯二乙基铝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顺丁橡胶装置三异丁基铝、二异丁基氢化铝、二异丁基氯化铝、1#2#FDPE装置三正己基铝、1#2#FDPE装置一氯二乙基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77-9N230992-185
1.2项目概况:本项目共4个包,包括包1: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三异丁基铝(22吨);包2: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二异丁基氢化铝(预估量75吨,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为准);包3:1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二异丁基氯化铝(预估量12.5吨,框架合同以实际订单为准);包4:1#2#50万吨/年FDPE装置三正己基铝(8.4吨)、1#2#50万吨/年FDPE装置一氯二乙基铝(5.6吨)。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若为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若为进口品牌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
2.2进口品牌须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2.4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厂家的,包1、包4应具有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2家或以上炼化行业相同装置成功应用业绩;包2、包3应具有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1家或以上炼化行业相同装置成功应用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须有该品牌在国内类似项目的代理业绩;
2.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 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2.7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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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dz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