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22)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水利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霞浦县水利投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改造一水厂包括更换水厂设备,增设部分围墙及防护栏杆,更换沥青路面,改造进水管道,厂区绿化环境改造,提升厂区品质。 配水管网,管径DN1000~DN150,材质球墨铸铁、焊接钢管,工程量约39000米,埋深按2米考虑;一体化加压泵站两座(Q1=30m3/h,H1=20m;Q2=41.7m3/h,H2=45m);PE管DN15~63,总长度约为54988米。 依据初设图纸,工程涉及拱形护坡1471平方米;三水厂场地土方平衡:石方开挖73400m3;土方开挖2500m3同时利用回填;外运回填土方98900m3。管网工程:土方开挖57465.93m3。(具体数据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包含保修期应尽的义务)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247685578元(含暂定金额14485223元);勘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1037553元计算,设计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3419128元计算。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771080元,勘察阶段监理服务费27562元,设计阶段监理服务费90829元,本项目合计监理服务费暂定为3889471(即各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771080元+勘察阶段监理服务费27562元+设计阶段监理服务费90829元=3889471元)【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监理服务费统一暂按3889471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27562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90829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关于质量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